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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怎样著作权维权?

发布日期:2022-02-07

        侵犯著作权(版权)是很常见的,法院也需要非常专业的人来保护他们的权利。许多人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侵权的,甚至是错误的版权意识,比如商店里未经授权的音乐。盗版书籍、盗版音乐、未经授权免费共享的各种资源、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创作的图片作品。如今,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越来越多。获取信息越来越方便,但版权意识不匹配,或者故意犯罪。


       因此,根据著作权法律,作权只保护权利人的原始部分,而所谓的原始部分。也就是说,作品独立完成,具有一定程度的智力创造力。它能反映作者独特的智力判断和选择。图形作品的原创性往往体现在线条和色彩的应用上。但根据司法实践,法律对原创性没有明确的表达和规定。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著作权作品的原始表达是什么,但判断这两部作品是否相同的前提是。两部被控类似侵权的作品是否属于不属于类似作品的类似作品。判断规模为:判断这两部作品是否想要相同,不得以作品所属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相反,要注意观察这两部作品的整体形状和视觉效果是否相同。当地旁观者是否一致,应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比较不同的细节。


       简而言之,如果你不想著作权侵权,就在法律范围内使用他人的作品。


《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一)未经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3)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抄袭他人作品的;
(六)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作权人许可使用展览、制作视听作品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支付报酬而不支付;
(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的作权人、表演者或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租赁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产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外;
(9)未经出版商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的布局设计;
(10)未经表演者许可,将其现场表演直播或公开传送或录制;

(11)其他侵犯作权和与作权有关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有下列侵犯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违法所得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

(四)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


       为盈利,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未经录音、视频制作人许可,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
(一)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
(二)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的;
(三)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复制品总数超过500份(份);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500多份(份);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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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发现著作权侵权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收费。

       著作权权利人法院起诉索赔时,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当根据不同程度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侵权案件通常以民事责任为主,属于民事自诉案件,要求权利人在发现后主动保护其权利。权利人需要保护自己的权利的,也可以外包知识产权商业权利保护(品牌打假)公司,尤其承担(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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