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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打假平台机构

发布日期:2022-04-24

商标打假平台机构,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商标侵权对很多的企业市场影响非常大,大量的商标侵权假冒产品、直接会损害品牌的形象及丢掉市场。商标打假很多企业多是失败的,主要要投入的资金、时间去做维权打假,赔偿金往往是亏本的。现在主流的做法是外包给第三方打假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机构。

商标侵权怎么认定:

如何识别商标侵权行为?这在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非常重要。毕竟,只有确认属于商标侵权,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一般来说,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必须有四个要素:一是存在违法行为;二是发生损害事实;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必须有主观过错。商标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

(一)有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或者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构成侵权的前提。

(二)发生商标侵权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商标侵权的特殊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为了减少和消除商标注册人的经济利益。非物质损害是由于侵犯商标专用权损害和贬低权利人的商品声誉和企业形象。非物质损害是看不见的,当时无法计算,但最终会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少。在实践中,物质损害的识别应由侵权人提供证据。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识别,举证非常困难,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被认定为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

(三)商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不同的损害事实形成了不同的因果关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例如,假冒名牌葡萄酒的质量很差。消费者喝酒后,会误以为某种名牌葡萄酒的质量下降了。这是侵权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则不构成商标侵权的构成要素。

(四)商标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新的《商标法》删除了原法第三十八条第(2)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知识,即取消了认定该行为侵权的主观要素。确认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也就是说,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观故意或者过失的法律责任。

在确定商标侵权时,可以从以上四个方面入手,包括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
(二)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利益确定;
(三)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四)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商标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权获利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和商品单位的利润计算;商品单位的利润无法查明的。按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在《关于商标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和应纳税额。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销售商品的部分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虽然上述两种计算方法不同,但其基准是侵权利润。然而,在商业运作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分为三种:主营业务利润、总利润和净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销售所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退还作为销售赔偿的一部分,其他费用扣除,产品销售税不退还;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要扣除成本,还要扣除其他费用。侵权期间侵权人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金额。在侵权利润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金额更为合理。无需缴纳非自身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阻止侵权。然而,商标侵权中的一些商标侵权对象只是商标所有人产品中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而不是所有产品,应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在实践中,更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利润=侵权期间的总销售额×侵权商品的比例×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的比例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的比例,根据上述关于侵权利润的讨论,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品的比例是上述主要业务利润。


商标权人面临他人侵权时,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对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商标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侵权人继续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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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打假与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机构律师怎样合作?

商标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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