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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商品侵权案,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发布日期:2022-05-2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商品侵权案,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A:崔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19年1月份至案发,被告人崔某某借用李某某家西厢房作为仓库,从某商店及网上等处订购假冒海之蓝、国窖、剑南春、牛栏山、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给十家乡镇超市及亲友。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白酒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8177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崔某某尚未销售的假冒五粮液白酒七箱共计42瓶、假冒国窖1573白酒七箱共计42瓶、假冒海之蓝白酒二十一箱共计126瓶、假冒剑南春白酒三十五箱共计210瓶。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白酒货值金额为人民币61850元。

被告人崔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崔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涉案假酒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崔某某向公安机关上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情简介B:袁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20年8月份至9月份,被告人袁某经非正常渠道,大量低价购进五粮液、国窖1573、舍得等品牌酒,通过零售方式对外销售。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查扣并经各相关酒品厂家鉴定人员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酒有:五粮液39°44瓶、五粮液52°18瓶、板城和顺(1975)39°240瓶、舍得52°72瓶、舍得38°60瓶、剑南春38°102瓶、天之蓝38°12瓶、经典装国窖(1573)38°114瓶、牛栏山百年36°48瓶。经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上述9类假冒注册商标的酒品对应的真品价格为人民币244840元。

被告人袁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袁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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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商品侵权案,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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