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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奥特曼” 被判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

发布日期:2023-02-13

      此前,博主王尼玛”恶搞奥特曼,直播间带货贩卖野生奥特曼”以及奥特曼泡酒”等,被代理商状告侵权一事,引起网友热议关注。

      9月20日,奥特曼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人,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文称,关于王尼玛恶搞奥特曼”一案,法院近日做出判决:

      判令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案视频的发布者及运营主体)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视频;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上海暴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前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2020年12月4日至9日,由摩摩信息运营的名为胖家军-陈胖胖”、是隗胖胖”、王尼玛”的网络用户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转发胖家军直播卖奥特曼。

       奥特晏浑身都是宝”、野生奥特曼泡酒补货了,胖家军家人们冲”、胖家军直播卖野生奥特曼带货合辑”视频,用以增加粉丝量和网络流量。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视频中展示的邪恶迪迦”、迪迦奥特晏”、赛罗奥特晏”形象,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奥特曼美术形象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涉案视频使用在中国知名度较高的奥特曼”形象作为主角,无异增加了视频的点击量,起到了为发布视频的账号吸引流量的效果,增加了相关播放账号的商业机会和交易机会。

      实质上是一种搭便车”的攀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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