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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珠宝设计侵犯著作权?

发布日期:2022-05-06

如何认定珠宝设计侵犯著作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珠宝行业知识产权侵权现状较为严重,特别是珠宝设计,主要原因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起步较晚,具体制度有待完善。同时,由于珠宝本身的特殊性,如款式变化快、产品生命周期短,企业对珠宝设计的保护意识不强。因此,通过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研究珠宝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珠宝企业正确有效地保护珠宝设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珠宝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珠宝设计可分为珠宝商业设计和珠宝创意设计两个方向。前者属于工业产品,可重复批量生产。这些作品是珠宝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也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它包括作为珠宝设计草案的版权保护和珠宝产品的专利保护。后者主要表达了一些概念,通过独特的材料和纯手工艺术作品,通常是单独或系列的。但不能复制和大规模生产,因此这些作品相对难以复制。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我国将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纳入专利法进行保护。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性质不同于发明专利,因此其授权标准和侵权判断也应有所不同,但在我国修订后实施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工业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模式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冲突。

珠宝属于实用艺术品。实用艺术是指具有实用性、艺术性和符合作品构成要素的智力创作成果。根据实用部分和艺术部分能否分离的标准,实用艺术可分为以下三类:(1)实用性和艺术性可以分离,如绘画作品复制到t恤上;(2)实用艺术(物理上不能分离,但概念上可以分离),如鼻烟壶上的红楼十二钗,实用艺术的本质是以实用产品为媒介,直接在其上创作的艺术作品;(3)实用艺术是绝对不可分割的实用艺术作品。这种实用艺术调查了实用部分的形状设计或形状设计和颜色组合是否属于艺术。显然,珠宝设计属于第三类,因为珠宝设计追求的目的是通过设计产生的美来刺激市场消费,其艺术性和实用性相互融合。例如,我们很难定义工艺设计与钻石的实用性。

珠宝设计作为第三类实用艺术品,一般原则应当是采用专利法和作权法的双重保护,但在作权法的保护下,应当严格判断。只要珠宝设计符合作品的要求,其所有者仍应享有作权。这一想法也得到了中国法院的认可。

珠宝设计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1.赔偿金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计算;
2.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金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侵犯作权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不足50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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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设计著作权侵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珠宝设计著作权权利人、珠宝设计原创设计师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