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侵权品牌打假,律师打假怎样做?
近日,高邮法院对一起假冒童装注册商标案进行了判决,8名参与贴标、制售假冒童装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这伙人假冒国内知名童装“巴拉巴拉”,采用批量生产、贴牌销售的方式,致使全国各地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法官提醒市民,在选购商品时,不能轻信“尾单”“存货”这类说法,要擦亮眼睛。
当童装品牌商标权利人,发现假冒品牌产品时,常见的做法是外包给第三方打假机构,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尤其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全风险代理法院诉讼索赔,童装权利人怎么没有任何费用成本,采用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销售劣质“品牌”童装遭人举报:
去年初,高邮市民小芳(化名)在童装店看中一件小外套,但价格让她下不了手。之后,她在某网络购物平台搜索了一番,竟找到当地一家童装店在网上的店铺,找到了同款小外套。店家声称这是“尾单”,想尽快卖出去,所以价格是实体店的一半。小芳很快购买了衣服。收到货后,小芳的喜悦感没了。她第一时间给商品留下评论:“版型有点歪,毛领很粗糙,下水洗过之后更是起了球。”没多久,她便将店家在高邮当地的实体店信息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去年1月中旬,这家位于高邮某服装城的童装店迎来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检查,现场即查获店内销售的几百件假冒童装。警方成功锁定为其制衣、贴标的两个服装生产小作坊。
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童装店及两个生产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将负责人刘某夫妻当场控制。在童装店及两处加工点现场,共查获假冒“Balabala”商标的童装3700余件以及大量假冒标签、包装袋,涉案货值过百万元。
童装品牌侵权,家三口制假售假并牵出同伙:据了解,这家店铺线上线下销售冒牌童装,并且有生产小作坊为其制衣、贴标。刘某夫妇及其父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一家人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据老刘交代,朋友聂某曾告诉他可开拓市场。原来,聂某有朋友制作商标,只需按照对方给的版型生产,就能赚得不少利润。
儿子小刘和儿媳听后眼前一亮。小刘寻思着,“从别人手上拿货,不如自己生产。”在聂某的引荐下,服装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一家三口也对这种铤而走险的生活逐渐麻木。被查封时,他们已生产了11款17200件,合计价值超过100万元。面对警方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表示,他们生产的品牌是童装中的知名品牌——巴拉巴拉。在“家族企业”中,老刘的“好兄弟”提供资金、主标、吊牌和包装袋,儿子小刘组织生产,儿媳负责售卖环节。有了品牌效应的加持,不仅实体店越挣越多,这家人还开了两家网店。案发后,警方顺藤摸瓜,在浙江省杭州市找到了供应商标的公司,抓获涉案人员共4名。
童装品牌侵权案件,高邮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至2018年底,被告人聂某、刘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由被告人聂某提供资金、主标、吊牌、包装袋等商标标志,由被告人刘某提供水洗标标志,组织生产标有“巴拉巴拉”“balabala”“Balabala”商标的童装,累计生产标有商标的各式童装共11款约17200件,非法经营数额合计1000500元。另两名被告人分别参与安排生产假冒品牌童装和挂吊牌、做客服等行为。
同时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根据被告人刘某提供的服装上水洗标照片及尺寸,联系被告人朱某等人生产带有标志的水洗标94000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刘某等4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黄某、朱某等4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罪。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聂某、刘某等8人被处以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案说法】“一方面经营者要诚信守法,同时消费者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山寨假货对市场环境秩序的扰乱。”法官提醒市民,在品牌面前,要学会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如今盛行的网络购买渠道,其中也难免充斥着一些假冒商品。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旗舰店,一些打着“尾单”“存货”等旗号的商品,往往可能存在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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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品牌打假索赔,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童装商标权利人、童装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