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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酒店商标侵权维权案例

发布日期:2022-05-14

“如家”酒店商标侵权维权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

“如家”品牌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过多年运营,如家酒店已成为国内商务酒店品牌中规模最大的品牌,在全国300个城市拥有近1800家酒店,多次获得中国金枕头奖、“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殊荣,深受消费者赞誉。2008年“如家”被国家工商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1月8日,如家酒店连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所有注册商标授权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使用并可转授权,同时授权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针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索赔等。2017年,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现桂东县沤江镇XX宾馆经营的“如家宾馆”,其外观装潢及内部陈设中多次使用“如家”文字及服务标识,与“如家”注册商标相同,给该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桂东县沤江镇XX宾馆在宾馆服务中使用“如家”文字,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同时,桂东县沤江镇XX宾馆与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经营同一行业,具有竞争关系。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如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将“如家”文字注册为字号,应当认定具有主观恶意,且势必造成与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混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桂东县沤江镇XX宾馆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综合考虑到桂东县沤江镇XX宾馆地处偏远山区,经营规模不大及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判决桂东县沤江镇XX宾馆赔偿数额共计22000元,并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如家”文字的企业名称及在经营、宣传活动中使用“如家”文字。

典型意义:

近年来,企业商标被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特别是知名企业。该案的审理及判决,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了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力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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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商标侵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酒店商标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