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维权】设游戏私服构成侵犯著作权维权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
被告人覃某、张某某在未取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架设《某ONLINE网络游戏软件》游戏私服,于2016年年底开始进行运营。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覃某、张某某非法收取游戏玩家充值款项数额共计人民币71075.25元。经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该游戏私服的服务端程序与北京某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合法运营的《某ONLINE网络游戏软件》的服务端程序存在实质性相似。
被告人覃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覃某、张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覃某、张某某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敏、张雅鹏犯侵犯著作权罪,属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覃敏、张雅鹏的犯罪情节和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判定裁决:
钟楼法院依法判决:一、被告人覃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三万元及作案工具(黑色华为手机一部,电脑主机一台),上述款项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三万元及作案工具。
经典意义: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权利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游戏“私服”是指未经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授权的网络游戏软件运营商的授权,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网络游戏的服务器端程序或其源程序,并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谋取利益的行为,其本质就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游戏“私服”经营者从正规网游端口分流给大批玩家,从而给享有著作权的游戏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案中,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进行运营,非法收取游戏玩家充值的71075.25元款项,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给予相应的刑罚处罚。同时,游戏“私服”经营者不仅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其往往对游戏脚本和游戏规则不加限制地修改,使玩家更容易沉迷其中,甚至还会因缺少有效的监管而滋生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等违法乱象。广大玩家也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充值游戏,避免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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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游戏私服构成侵犯著作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著作权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