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牛鲨律师平台 > 牛鲨律师平台 > 正文

女装品牌商标侵权维权案例

发布日期:2022-05-18

女装品牌商标侵权维权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原告桐乡濮院意法商业有限公司、杭州意法服饰城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濮院意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杭州意法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多年来,杭州意法公司使用“意法”字号在杭州经营女装专业市场,在对外宣传中一直使用“意法”字号,还注册了“意法”商标,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包括第25、26、35、36类。桐乡濮院意法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同年12月,杭州意法公司授权桐乡濮院意法公司使用“意法”注册商标。浙江濮院意法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王某艳。王某艳曾在2018年4月申请注册“濮院意法”商标,并于2019年2月经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服务上。2019年12月,杭州意法公司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9月裁定“争议商标在商业企业迁移、自动售货机出租服务上予以维持,在其余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2020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对名称为“濮院意法(女…品互动群(77)”的微信群进行证据保全,该微信群中有人询问“是杭州意法还是哪里的意法”、“跟杭州意法有合作吗”等,有人发布“濮院意法 女装 工厂群”微信群二维码。王某艳及为其做事的一个亲戚均在该微信群中。

裁决判定:

桐乡法院一审认为: 杭州意法公司自2010年4月起即使用“意法”字号,主要开发运营意法服饰城,通过多年来在专业女装市场持续使用及宣传,意法服饰城已在相关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意法”字号及相关服务在公众中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故杭州意法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桐乡濮院意法公司的企业名称应受法律保护。浙江濮院意法公司的成立时间晚于两原告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中的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与两原告重合,且根据公证书中的截屏图片,其所宣传的业务亦为女装。作为同业竞争者,浙江濮院意法公司理应知晓两原告字号的知名度,其在登记企业名称时,理应对两原告的企业名称、字号予以避让,但浙江濮院意法公司仍将“意法”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观上具有“搭便车”及攀附他人商誉的意图,足以使公众误认为与两原告存在关联,从而对市场主体和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因此,浙江濮院意法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判决浙江濮院意法公司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赔偿桐乡濮院意法公司合理维权费用3000元、赔偿杭州意法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

经典意义:

在审理涉字号不正当竞争案件时,需要审判人员充分运用民事证据规则,综合认定知名度、行业情况、广告宣传等证据以及相关事实,并结合审判经验及日常生活经验,对有一定影响作出正确的认定,并在主客观相一致的情况下对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综合认定。本案所涉桐乡市濮院镇拥有全国最大的羊毛衫批发、集散市场,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和成熟,将形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市场经营服务品牌,亦可能产生更多类似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本案的处理对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


女装品牌商标侵权维权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女装品牌商标权利人、女装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