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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例:“大嘴猴”服装商标维权超市被判赔5万元

发布日期:2022-05-18

商标侵权案例:“大嘴猴”服装商标维权超市被判赔5万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

美国服装品牌“Paul Frank”,以其“大嘴猴”的卡通形象广为人知。近日,在国外,瑞士品牌管理公司Futurity Brands 宣布收购美国流行文化和生活方式品牌 Paul Frank 的全球知识产权,具体的收购信息尚未披露。在国内,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商标侵权纠纷,宁乡市一超市因出售未经授权的“大嘴猴”羊毛袜,被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索赔5万元。法院认为,宏联公司经授权,有权对侵害涉案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本案中,羊毛袜上印制的猴子图像,经比对与保罗公司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商标,故被控侵权商品侵犯了宏联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随着“大嘴猴”名气的增大,市场出现了很多仿冒品。在宁乡灰汤,一家超市就因大量销售印有“大嘴猴”的羊毛袜,而惹上了官司。宏联公司调查发现,该超市于2016年12月9日从株洲市芦淞区某批发商处进了一批羊毛袜进行大量售卖,售卖的价格为3.5元/双,与正品价格相差较大。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宏联公司请公证人员到超市取样存证,并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该个体户张先生起诉至岳麓区人民法院,诉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

裁决判定:


头像相似度高,法院判定赔偿。因张先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依法审理。法院认为,宏联公司经授权,有权对侵害涉案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本案中,羊毛袜上印制的猴子图像,经比对与保罗公司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商标,故被控侵权商品侵犯了宏联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由于宏联公司的实际损失和超市的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法院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5万元。由此,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个体户张先生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包含合理维权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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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商标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服装商标权利人、服装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