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珠宝首饰维权获赔案例,律师打击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A:李某销售盗版金庸作品集案。
2018年7月,漆某租赁北京市朝阳区XX店铺用于图书销售。同年11月,李某作为同案人漆某公司的业务员,在明知漆某通过不明渠道购进的朗声版《金庸作品集》为盗版书籍的情况下,仍帮其销售55套(共计1980册),非法获利1.5万余元。2021年3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典意义:该案件多地案情交织,社会影响恶劣,多部门紧密衔接、相互配合,对侵权盗版行为实现跨区域、全链条打击,最大程度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B:肖某某、曾某某利用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20年11月,公安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及广州市黄埔区一作坊内共抓获嫌疑人5名,现场扣押《2020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轻松过》395本。经鉴定,扣押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2万余元。经查,自2020年6月至11月间,肖某某、曾某某受雇于同案人黄某、肖某(均另案处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印刷、批发、零售教辅书籍,累计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37.3万余元。2021年3月,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肖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曾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作案工具一批。
经典意义:本案中,犯罪团伙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企图利用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漏洞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深挖证据线索,突破传统侦办模式,加大对在互联网平台制售盗版图书的打击力度,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案情简介C:番禺区“2·1”洛浦非法出版物案。
2021年2月1日晚,广州市番禺区“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公安分局、洛浦街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洛浦街查获3个非法出版物储存仓库,现场查获共计22.1万余册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通过开办网上书店,销售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2021年7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销毁非法出版物2267册。
经典意义: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整治网上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乱象,坚决查处线下仓储非法出版物“黑窝点”,注重落地查人、追刑追责,有力打击不法分子侵权盗版行为,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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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珠宝首饰怎样维权获赔,律师打击怎样合作?
知识产权(商标,版权,专利)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