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原创翡翠玉雕作品著作权被判赔8万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件简介:被告苏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被告苏某为彰显个人知名度,扩大自身社会声望,先后在百度网、中国玉雕大师网等网络平台宣传某翡翠玉雕作品是其创作完成。翡翠玉雕作品的著作权人梁某认为,自己是作品创作人,苏某的行为侵害了其著作权,对其声誉造成影响。
裁定判决:
从翡翠玉雕作品的创作过程看,梁某向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取得捐赠批文和小样后,按照自己的设计思路,制作了玉雕泥模和1:1玻璃钢模,随后提供翡翠原石,雇请苏某雕刻。苏某全程按照梁某意思雕刻翡翠。翡翠玉雕作品完成后,由梁某署名并进行展览。整个雕刻环节均是依照梁某的创意构思完成的,苏某对该作品的雕刻不具有独创性,不能认定其为著作权人。法院判决,被告苏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梁某翡翠玉雕作品著作权,向梁某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合计80000元。
经典意义:
针对涉案作品的权属认定,本案从玉雕批文、玉雕小样、玉雕作品泥模的制作、玻璃钢模型的著作权认定入手,结合玉雕作品署名及书证材料,再结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该件玉雕作品的著作权作出了认定,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对社会价值导向的杠杆职能,彰显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传达了公正、法治、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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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翡翠玉雕著作权维权索赔,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翡翠玉雕著作权利人、翡翠玉雕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