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发布他人摄影作品,侵害摄影作品著作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
刘某某拍摄了一组名为《留守村庄里的第一张全家福》的摄影作品,共计22幅,发表在“萤火计划-腾讯新闻”(微信号txgongyi)公众号及关联的网页上。2016年2月17日,某网络科技公司在其经营的“某某在线网”微信公众号完整转载了《留守村庄里的第一张全家福》的涉案组图,转载页面说明了涉案组图的出处。刘某某发现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包含维权的合理开支)。
菜的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登载了涉案摄影作品,侵害了刘某某对涉案摄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判决某网络科技公司赔偿刘某某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
经典意义:
根据已发表涉案组图的署名及电子照片,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刘某某系涉案摄影作品的作者,对该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某网络科技公司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登载了涉案摄影作品,虽然说明了涉案组图的出处,但其该行为未经涉案作品著作权人许可,仍然侵害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侵害摄影作品著作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版权权利人、摄影作品著作权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