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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同时维权吗?

发布日期:2021-11-03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同时申请吗?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也就是说,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同时申请,但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必须放弃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那为什么还是很多申请人会同时申请两个专利呢?


牛鲨就其好处分析如下:

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从申请到授权发证的时间通常在6-12个月左右。对于很多申请人而言,与专利申请有关的产品,经常在申请之后,就会参展,并投放市场。申请实用新型能及时通过已获得的专利权进行维权、宣传推广和资质认证等。

二、只能在实用新型的权利有效时,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
这种情况时常有发生,发明的审查时间比较长,在通过实质性要求的审查之后,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因为未交年费而权利终止。此时发明不能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而获得授权,只能进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后果是权利保护范围缩小),使其权利要求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不同来获得授权。
三、延长保护期限,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由于发明专利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在获得授权后,其含金量更高,权威性也会大幅提升,保护上能具有更好的深度。加之,发明专利目前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仅仅10年。选择双报,则可获得更加稳定和长期的保护。

四、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发明创造,必定是与结构有关的创新。若只申请实用新型,无法对与该结构有关的方法创新进行保护。同时申请发明,则可以在发明的申请文件,对与该结构创新有关的加工方法、使用方法、安装方法、控制方法等方面进行保护。

五、发明的授权不一定需要放弃实用新型。由于权利要求有超项费产生,因此,在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时,可以考虑将二者的权利要求写出不同的内容。将采用较多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写在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中,而将较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方案写至发明的申请文件中。这样的二份申请,虽然来自同一个发明创意,却会因为技术方案存在差异,构成不同的保护范围,也就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相同的发明创造”,二者的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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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明者发现有侵权,法院起诉维权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全风险代理法院维权,也能得要相对比较好的选择意见,并且承担所有开支,权利人无需耗费任何成本,即可获得专利保护,省时省力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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