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事案件是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最激烈的表现形式。目前在全国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占比最高的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例如,2017年至2021年五年间,上海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156件,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达到1192件,占比高达55.28%,超出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其他5个罪名案件数量的总和。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该罪为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中的下游犯罪,上游犯罪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同期两者数量合计为841件。目前销售侵权假冒商品案件明显偏多而假冒注册商标或商标标识案件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制假售假的犯罪链条并未斩断,侵犯商标权类犯罪的源头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大量案件事实显现,制假源头相对集中于某些特定区域,并呈现出反复滋生的特性。
此外,经验事实表明,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纳入刑事犯罪打击的制假源头往往也是线上或线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商,只是由于某些时候证据尚不充分、确凿,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侵权人责任。目前尚缺乏相关实证分析报告,无法验证制假销假刑事案件与批量性的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民事案件之间的关联度。比如,打击了一个制假销假的刑事犯罪源头,是否可以因此将一批民事侵权诉讼隐患消解于萌芽之中?或者审理了一批民事侵权案件,是否可以顺藤摸瓜发现制假销假的刑事犯罪源头?而这种关联分析可以为我们优化刑民衔接程序,实现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的良性循环提供实践依据。
我国正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也在努力展现我国知识产权治理的成效,塑造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对此,有必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精准施策,总结实践经验,提炼治理规则,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的完善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
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刑事案件,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商标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