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贵酒”酱酒商标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日前,贵州贵酒起诉上海贵酒商标侵权案被江苏高院裁定发回重申。两家“贵酒”的这一诉讼已持续2年有余。贵州贵酒诉讼请求包含上海贵酒等关联方停止生产销售含“贵”字商标商品,停止使用“贵酒”字号等。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建坤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发回重审会对一审的原裁判结果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但是不等于一审判决结果就一定会改变。”
从两家企业发展背景看,贵州贵酒有着70年的历史,是洋河股份2016年纳入体系的子公司,也是后者酱酒布局的重要筹码。而上海贵酒经历多次更名、业务转型,直至2019年进入白酒领域,找到酱酒这一业务增长主力。在白酒分析师看来,双方表面是商标之争,实则是利益之争。双方在酱酒赛道的争夺是诉讼背后的焦点。白酒分析师肖竹青认为,“酱酒竞争已经从1.0进入到2.0时代,靠贴牌蹭热点赚快钱已成为酱酒历史。中国酒业需要工匠精神,需要打造文化IP和品牌价值。”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贵州贵酒与上海贵酒两家“贵酒”的商标纠纷案可追溯到2年多之前。根据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岩石股份”)近期公告,2020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告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原告贵州贵酒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判令四被告停止对第101911号、第1223571号、第8550010号、第9784875号“贵”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判令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名称中不得以“贵”为核心字号,且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00万元等。此外,还判令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使用“贵酒”字号;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停止使用“贵酿”字号。
021年7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第101911号、第8550010号“贵”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贵州贵酒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100万元;被告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但贵州贵酒不服一审判决,于同年7月23日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前述4件系列“贵”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三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贵州贵酒有一定影响企业名称“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使用“贵酒”字号等7项上诉请求。
近期,江苏高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6月14日,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建坤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常见原因是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对于案件一些基础事实调查不够清楚,因为二审法院主要是适用法律,不是事实调查,所以发回一审法院调查。“发回重审会对一审的原裁判结果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但是不等于一审判决结果就一定会改变”。
针对接下来的诉讼相关计划等问题,6月14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海贵酒方面。客服人员称,会将采访需求反馈至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前尚未回复。贵州贵酒所属的洋河股份也暂未就此作出回应。上海贵酒否认不正当竞争,两家“贵酒”此次诉讼,既涉及数件“贵”商标,也涉及“贵”“贵酒”“贵酿”等企业字号权。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上述第101911号、第1223571号、第8550010号、第9784875号商标均为“贵”,国际分类均为第33类,包含酒类,申请人贵州贵酒目前均拥有商标专用权。此外,贵州贵酒曾在2020年12月、2021年5月两次申请第33类“贵酒”商标,2022年4月再次申请2件第33类“贵酒”商标,但中国商标网显示目前均未注册成功。上海贵酒的商标申请记录中,暂未看到“贵”字商标。根据相关公开报道,贵州贵酒母公司洋河股份有关人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2020年洋河股份提出“双名酒多品牌”战略,其中之一便是大力发展贵酒品牌,“公司看到了市场上存在的一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品牌酒企的合法权益。”
因为涉及相关商标纠纷,上海贵酒曾引起上交所的问询。2021年8月,上交所向上海贵酒下发的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其说明公司名称和主要经营产品中含“贵”和“贵酒”字样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字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上海贵酒在上述问询函回复中对此予以否认。根据上海贵酒统计,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销售渠道全称含有“贵”“贵酒”字号的企业有8家,包括上海贵酒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等,成立于2017年至2021年不等,主要经营产品中,含有“贵”“贵酒”字样的包括“天青贵酿”“君道贵酿”“贵酒匠”等。上海贵酒称,以上品牌公司已经合法取得商标所有权。
同时,上海贵酒认为,贵州贵酒主张的“贵”“贵酒”字号不是其特有,无法与其建立一一对应关系。“贵”是贵州省的简称,“贵州省酒类生产企业名称中包含‘贵’字号的有上百家,其中很多注册时间早于原告”。上海贵酒称,自身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也不存在利用相关字号误导投资者情形。记者注意到,在酒企商标权纠纷中,经常会涉及某些文字相同或相近的情况。如何界定是否存在商标侵权、企业字号侵权?判定是否侵权的关键点是什么?
对此认为,商标侵权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甚至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判定都与混淆可能性有关,而混淆可能性又与原告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以及被告是否有模仿原告商品包装、装潢等主观故意等因素密切相关。他提到,“对于存在个别文字相同的商标,如果原告商标本身显著性一般,则原告的知名度就至关重要,因为知名度高的商标保护范围才会更大,典型的就是滨河九粮液侵害五粮液商标权利的认定。”
对于企业字号的侵权,冯建坤认为,因为涉及不同的权利类型,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权利的先后,如果原告权利在先,关键看被告当时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原告的在先权利。如果被告明知或应知,并且企业字号即便规范使用、相关公众仍然会产生混淆或误认,则字号的登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从目前的信息看,‘贵酒’文字的本身显著性不高,个人认为,本案关键点在于原告的‘贵酒’是否通过使用和宣传较早就获得了高度知名度,以及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
两家“贵酒”历史无交集,就公司历史和背景而言,贵州贵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70多年前,而上海贵酒此前在A股市场因为多次更名也受到关注。据了解,贵州贵酒前身创始于1950年,彼时贵州省贵阳市政府整合144家酿酒作坊,后更名为国营贵阳酒厂,此后被贵州汇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2016年6月,洋河股份以1.9亿元从贵州汇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手里全资收购该公司,这也是洋河股份收购的第一家酱香型白酒企业。2019年,该公司更名为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其旗下拥有“贵阳大曲”“黔春酒”“贵酒”等系列产品。
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4月,时任洋河股份副总裁傅宏兵在2021贵州白酒企业发展圆桌会议上表示,洋河股份投资贵州贵酒,除自身的战略发展需要外,最看重的是贵州贵酒的投资价值。一方面,贵州贵酒拥有不可替代和不可复制的天然酿酒优势与“12987”酿酒工艺,为酱香型白酒注入高品质基因,另一方面是顺应酱酒热的发展趋势。通过收购贵州贵酒进入酱香型赛道后,贵酒也成为洋河开启的新发展曲线。不过,目前贵酒正在放量,占整体营收的比重还比较小。据洋河股份副董事长、总裁钟雨介绍,贵酒目前产能近万吨。前几年,公司在做产能储备、产品塑造、品牌定位和市场规划,各项工作已按计划全面布局和展开。当洋河股份打算以贵酒开拓酱酒市场时,上海贵酒的出现,让酱酒赛道更加热闹。
上海贵酒2019年开始转型入局白酒领域。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创办于1989年的中外合资公司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股份制改制后,在上交所上市。上市后,这家公司几经更名,多次变更证券简称,甚至被质疑“蹭市场热点”,比如20多年前房地产热度持续走高时,2001年该公司与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而后公司更名为“利嘉(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等。2015年,该公司更名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也涉及互联网金融业务等。而随着2019年酱酒热高峰期的到来,上海贵酒初期曾贴牌生产,而后在2020年底获得高酱酒业52%的控股权,逐步形成白酒的产供销一体化。
对于屡次更名,上海贵酒此前回应上交所问询函称,名称变更符合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蹭市场热点的相关情况。上海贵酒确实也尝到了白酒市场的利好。年报显示,2020年,上海贵酒营收为7971.8万元,酒类销售为5878.96万元。2021年,其营收升至6亿元,酒类营收贡献5.84亿元,其中,酱香酒类营收为4.68亿元。其公司净利润6192.8万元,也达到2020年净利润802万元的7倍多。
争夺背后的酱酒“贵”字价值,在业内人士看来,贵州贵酒与上海贵酒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反映出酱酒赛道之争、新老酒企的市场份额之争。“贵州贵酒、上海贵酒,容易造成经销商、消费者的误会,所以先来者会通过司法途径让后来者退出市场。”白酒分析师欧阳千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一波酱酒热潮中,真正赚到钱的酱酒品牌,要么是耕耘已久的老品牌,如钓鱼台;要么是重金投入的品牌,如国台;要么是胆子够大的新品牌,如上海贵酒。如果上海贵酒还能野蛮生长,也就意味着贵州贵酒做大做强的希望不大,毕竟还有很多品牌与贵酒一样有‘诱惑力’。”
“这两家企业对商标如此重视,是因为贵州已经成为酱酒核心产区,‘贵州’或者‘贵’字已经带有很强的地域品牌与品类属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酒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在未来市场竞争中最大的品牌价值。”白酒分析师蔡学飞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包含省字头的酒类品牌稀缺,不可复制,有很强的区域占位作用。贵酒的‘贵’字,具有很强的酱酒背书作用,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品牌推广、市场开发和招商工作,以及提升消费者认知,所以两家企业无论是当下的市场竞争,还是未来的品牌发展,实际上都需求争夺这样的品牌使用权。”
白酒分析师也认为,酱酒自带“高端”光环的基因,两家“贵酒”交锋的本质是希望在酱酒赛道中抢夺更多的地盘以及消费者的心智资源,而消费者的心智资源很难复制,所以两者均不愿意放弃“贵酒”这个心智资源定位的商标和企业字号。此外,肖竹青说,现在酱酒竞争进入2.0阶段,“第一个阶段靠贴牌蹭热点已经过去了,第二个阶段比拼的是具备私域流量、具备优秀团队和全国销售服务体系的企业”,“中国酒业需要的是工匠精神,需要的是一种与时间交朋友的耐心。酱香酒想赚快钱已经成为历史,企业需要不断累积品牌价值,打造文化IP,形成心理价位预期。”
+++++++++++++++++++++++++++++++++++++++++++++++++++++++++++++++++++++
商标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商标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