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池专利遭侵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7月27日,中创新航空公司发布公开声明,针对中创新航空公司撤回对宁德时代三项专利无效申请的传言,目前诉讼和涉案专利无效仍处于审判阶段,尚未作出有效判决;7月27日晚,《宁德时报》告诉《证券日报》,上述三项涉及诉讼的专利已收到新的无效申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的,可以提交有关申请,要求有关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据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无效请求,最快3个月,慢6个月。
针对“撤回后重新申请是否影响案件审理过程”,宁德时代说,“不影响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审理。由于中创新航空公司此前提出的五项专利诉讼无效请求中没有一项成功,法院已开始实质性审判阶段。”
赵建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北京某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部主任、专利律师赵建刚“人民法院在答辩期间要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不得中止诉讼。中创新航公司新的无效申请能否影响案件的审理,主要取决于是否有更好的理由和证据。”
追溯中创新航空与宁德时代之间的专利纠纷,今年3月,中创新航空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21年7月至9月,宁德时代对中创新航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多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5项专利,包括3项发明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当时宁德时报披露的信息,涉及的专利包括许多专利,如正极片和电池、防爆装置、集流部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和动力电池。数万辆汽车已经携带了涉嫌专利侵权的电池。
《宁德时报》要求中创新航公司立即停止对相关专利的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产、销售或承诺销售上述专利的相关产品;今年5月,《宁德时报》向法院申请增加专利侵权赔偿金额.85亿元提升至5.18亿元。
去年8月,中创新航公司对上述五项诉讼相关专利提出无效要求。截至新闻发布时,上述诉讼相关专利中有一项有效,一项有效。对于其他三项专利,中创新航空公司已自愿撤回专利无效申请。最近,中创新航空公司再次对上述撤回申请的三项专利提出新的无效申请。对此,赵建刚表示,法院可能会加快对侵权诉讼的审判和判决。
中创新航认为,打着“保护创新”旗帜恶意打压同行,违反专利法“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立法目的。
对此,宁德时时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电池是一个高科技行业。为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宁德时报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愿意与行业参与者就知识产权保持沟通与合作;另一方面,它也将打击恶意侵权,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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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侵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商标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商标权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享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