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彼得的故事》是英国著名女漫画家毕丽克斯·波特(以下简称波特女士)创作的享誉西方一个世纪的童话漫画作品。该作品由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恩公司)于1902年首次出版发行。随后至1913年问,作者以此风格陆续出版的彼得兔系列故事由沃恩公司共分为23本小开本单行册发行,每册主人翁有侧重,以书中的主要角色为封面,书中涉及的小动物由作者亲手绘制,形象活泼可爱,故事语言简短风趣,深受小读者喜爱,很快成为欧美国家销售量最好的儿童读物之一。
1943年,波特女士逝世。在去逝前,她将作品作为遗产转让给了为出版发行其作品做出努力的沃恩公司。沃恩公司对波特女士创作的作品,包括形象及故事装帧编辑等,拥有版权等所有权利。1993年6月4日,沃恩公司将该套丛书中的主人公一兔子、鸭子、小老鼠等形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于1994年10月被核准,1996年又被核准注册“彼得兔”文字商标。波特女士作品“兔子小跑”画面作为丛书中最经典的图形被作为商标,核定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6类书、杂志、印刷品等商品上,注册号为:第713230、714540号,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至2004年lO月28日。
作为商标注册人,沃恩公司认为,“兔子小跑”图形和“彼得兔”文字是依法注册的商标,在该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社科出版社认为,将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波特女士作品中的插图和最具代表性的主题词注册成自己的商标,企图将其变成自己垄断版权的作品,这是对公众权益的恶意剥夺,而社科出版社是将已丧失版权的作品进行出版发行,属于版权的正当使用,不构成对已注册商标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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