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科技发展的时代,纸质图书已经渐渐在生活中淡化了,与其崛起的是电子图书,网络小说,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浏览小说,等待作者更新。
一个东西的崛起必然会产生影响和别人的觊觎。所以有人选择了也在网络上发展,加更图书、作品,而有人选择了侵犯他人的版权,更新盗版网络小说。
那么什么是网络文学侵权?
(1)未经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出版;
(3)不参与创作,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抄袭他人作品;
(6)未经作权人许可的展览.以类似的方式拍摄和使用作品,或改编.翻译.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8)未经制作的作品和以类似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音像制品的作权人或与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音像制品;
(9)未经出版商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版式设计;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
(11)其他侵犯作权权益的行为。
无论是以何种方式遭受到了侵权,都要维护自己的劳动果实。让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第三方打假机构)介入,争取在短时间、低成本内,打击侵犯人,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行有效、合理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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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利人怎样与知识产权打假律师合作?
著作权权利人、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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