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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视频搬运侵犯版权的行为版权维权!

发布日期:2023-01-05

      抄袭、视频搬运侵犯版权的行为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世界杯期间,不少非官方赞助商企业,将世界杯的logo印在了自身产品的包装上进行营销售卖,渴望借势捞一笔;搜索A公司化妆品,点击链接后显示的却是B公司化妆品销售加盟的页面,使用他人商标为自家引流……在广告营销领域,类似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尤其在互联网日渐盛行的当下,短视频、直播等内容成为新的流量入口,它们属于视听作品的范围,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常见的广告侵权包括违规使用第三方的商标专用权、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制作中剽窃使用他人作品或版式设计,比如文案、创意视频、音频等。这种侵权行为,不仅严重损伤广告主原创内容的积极性,同时也对用户的消费体验造成不良影响。

       广告侵权的责任如何判定?在实践中,广告侵权原告一般选择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作为被告对象,前者是广告的主要获利者,而发布者/经营者则具有审查责任义务,如果明知广告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而继续发布,则构成共同侵权。对广告投前与投后的侵权风险,巨量引擎采取了多元化的处置方式。针对高风险侵权投诉及风险对抗行为,平台从严处罚防止再犯,包括限制新建广告、准入、账户封停等。

      除了保证底线风险稳定可控以外,巨量引擎正在加强对于肖像、版权、商标等相关侵权风险的前置识别保护能力,具体措施有肖像保护库建设、游戏识别模型、风险素材包完善、资质授权体系完善、资质真实性识别等。

      此外,为了减少侵权治理中容易出现的误判、误伤等问题,平台持续提升机器识别模型的准确率,优化素材保护库建设逻辑、及时升级审核规则等动作,高效解决问题,以提升客户体验。有法律人士表示,广告创意者的创作意愿不强,宁愿去借鉴、拼凑网上现有的内容,甚至是直接抄袭、蹭热点,这是广告版权生态不良现状未显著改善的主观原因。

      对于素材抄袭、视频搬运等素材高度相似的侵犯版权的行为,针对广告主开展“创意生态”宣导专项,正向引导、激励广告主提升内容原创度。比如针对创新度较高的原创优质素材,平台建立原创素材库进行保护。同时,为广告主提供侵权优先处置路径,如下线相同素材,相似素材投诉优先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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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侵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短视频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