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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诉讼、茅台商标被侵权获赔百万!

发布日期:2023-02-14

        摘要:中国三大名酒“茅五剑”之一的茅台遭遇商标侵权的这点事儿已是见怪不怪,由于假酒行业的暴利,总会吸引着很多经营商冒险尝试,以次充好,兑水,这些手段在以前经常发生。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能知名品牌也在商标维权的路上越走越远,忙得“废寝忘食”。

  不得不说,假酒行业真的是暴利,也难怪那么多人还是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依然想尝试下,毕竟暴利之下,必有“勇夫”,而显然这样的“路子”走的并不会长远。茅台酒,作为中国三大名酒“茅五剑”之一,因产于贵州仁怀市的茅台镇而得来此名,是我国重要的出口特产酒,与苏格兰威士忌和法国白兰地齐名,被誉为“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但就是这样的一代酒行业的传奇品牌,因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就屡次遭遇商标上的“碰瓷”。

   #茅台9元/瓶,出售近8万件商品#

   最近一家名为贵州品酱坊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被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在法院一审的判决书显示,茅台公司获得胜诉,并获赔100万元。

   依据判决书上的内容,被告贵州品酱坊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品酱坊”涉及涉案产品的出售和生产,在相同商品上突出和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文字描述,构成了商标侵权,此外,配合“猛酱公司”与“益鼎长公司”联合生产、批发、销售,被告三方分工合作,擅自使用与茅台公司近似的包装与标识,文字描述,构成不正当的竞争关系,在长达一年的侵权销售里,共计获得收入350万元,商品售价不足9元每瓶。

   2017年9月,被告益鼎长公司入驻拼多多平台,在侵权期间,原告茅台曾多次与侵权公司达成和解,被告将会停止侵权行为,但次月后,被告仍然一意孤行,并未停止侵权且扩大规模和投入,直到法院判定时,其拼多多平台已付款订单数量超过70000件,销售金额达到350万元。最后经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

   以上这个案例是一个比较典型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按商标法中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及相同的商标,侵犯他人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给其造成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这些都是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对此不仅会误导消费者,还可能会导致更多非法厂商的出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最后惹祸上身,不仅面临巨额赔偿,可能还会有牢狱之灾,触及我国刑法。所以,切勿贪图一时之利,用这种“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唯有,只有真正发展至今的品牌和影响力才能在市场立足,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茅台对于商品和品牌的保护#

   对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屡屡遭遇商标侵权的事情,但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维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处理纠纷的能力,并多次在维权官司上取得胜诉,对于品牌保护,茅台作为白酒行业的佼佼者。能取得这么多次的胜诉,不仅说明了茅台维权意识高,另外一方面也是说明茅台对于自身品牌保护的意识高度重视,而截止至今其注册申请的商标就高达1501件,包括“茅台”、“贵州茅台”、“MAOTAIZHEN”、“茅台MOU TAI”等等商标,几乎也是全类别覆盖,且大部分商标都已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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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商标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