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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维权】公众号用网络图片侵权被诉讼!

发布日期:2023-02-16

       案件回顾

       张某某发现呼伦贝尔市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其摄影作品,认为该某公司在未经许可、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作品,侵犯了自己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向海拉尔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呼伦贝尔市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呼伦贝尔市某公司认为,微信公众号中所使用的图片是通过百度搜索获得,图片上没有任何版权标识,因此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并且在得知上述图片存在侵权可能性后及时进行了删除处理,张某某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海拉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提交了案涉摄影作品的原始图片、作品登记证书、经公证的呼伦贝尔市某公司侵权事实快照,在呼伦贝尔市某公司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张某某享有该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呼伦贝尔市某公司未经授权在公众号上使用了上述图片,侵犯了张某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通过法官调解,张某某与呼伦贝尔市某公司达成和解,最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提示

       企业和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便捷信息的同时,也容易出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此,建议在公众号的运营过程中,多挖掘自身特色,致力于提供原创内容。在使用文字作品、图片等素材时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选择正规网站的正版资源,避免使用网上来源不明的素材。在使用有水印、权利声明等的作品时,务必先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如果无法确定权利人,可以通过版权登记系统或集体著作权管理组织的系统,核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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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侵权诉讼,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版权权利人、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