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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席包装字体侵权,创作者法院诉讼索赔6万元!

发布日期:2023-04-05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字体侵权案件:一超市售卖的藤席包装上所用的字体未取得授权,因此字体创作者将该超市与批发藤席的商贸公司一同告上法院,索赔6万元。

       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金城好都菜生鲜超市的丁老板采购了一批藤席进行销售,藤席包装上印有一排用于宣传的“理想生活,就选择真”八个字,所使用的字体未被授权。字体的创作者在知悉这一情况后,将该超市与向超市批发藤席的常州古雅商贸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院,索赔6万元。

        经过法官比对,产品包装上的字体形式与创作者提供的字体一模一样,因此判断该宣传语的确使用了该创作者的字体。经过法官调解后,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商贸公司赔偿创作者八千元。

       法官介绍称,各类经过改良形成的字体也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艺术作品,由于互联网传播的便利性,许多厂商在对产品包装进行设计时喜欢在网上寻找素材,很少考虑字体本身也是存在著作权保护的,由此导致的侵权诉讼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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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控价、品牌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