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7月31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人民法院通过“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等方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本次发布的小米公司诉网络侵权案,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在该案中,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系由知名民营企业家创建,并由雷某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其名下商标“小米”是驰名商标,其手机、电视等产品多次获奖,所代表的小米系企业是中国知名科技创新企业。被申请人是专业自媒体从业人员,专门从事科技类公司资本市场研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被申请人在微信公众号、凤凰网、腾讯新闻等多个平台发布了多篇关于“小米”“小米科技”的评论文章及视频,使用诸多涉贬损性言辞。小米公司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申请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则认为,一方面小米公司并非提起诉讼的适格主体,另一方面对小米公司进行报道是其日常工作,其发表的关于小米公司的文章均根据公开信息撰写,并未侮辱或诽谤雷某和小米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依法审查案涉文章及视频内容,准确认定侵害小米公司名誉权的较高可能;依法认定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保全制度在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中的紧急救济功能。在小米公司提供100万元担保的情况下,法院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准确判断采取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删除被诉部分侵权文章及视频,且已于2022年8月2日执行完毕,消除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不良影响。
法院表示,本案当事人诉中申请行为保全,针对企业网络名誉侵权纠纷,法院在审查后发现相关网络言论构成较高侵权可能性时,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缓解了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有效地防止了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2022年3月30日,小米公司在诉讼期间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删除部分被诉侵权文章及视频。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2年4月3日就行为保全及时组织谈话。(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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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律师平台(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