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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年入百万是真的吗?

发布日期:2021-11-28

职业打假人年入百万确实有不少人能够做到,你想啊,360行行行出状元,在大多数看起来不是很起眼的工作,但是那些行业也会出现出类拔萃收入特别高的人;相反那些看起来很高大上的工作也会出现薪资低下的情况。
来说职业打假人年收入百万的情况,职业打假人年收入百万基本上是团队进行的,他们有明确的分工,有自己的一套运营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基本上个人行动的打假人年收入收益都在十几万以上,所以一个专业系统里的人进行协作分工,每个人在擅长的领域上各司其职,整个团队的人年收入就会远超于百万,当然这个团队有大有小,有几人组合也有几十个上百个人进行系统的运营,因为这种行业的性质,倘若只有一个人负责是很难进行大批量的职业打假的也就没有让人羡慕的年入百万,比如:首先一部分人负责在线上和线下发现问题产品,一部分人负责送检和检测机构沟通合作,另一部分人负责跟商家爱进行谈判和解,再另一部分人就负责进行起诉,拟写起诉状。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兴起是源于市场的,其实会发现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总会因为需要产生一样又一样的新兴事物。职业打假行为,起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其中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立于金钱也毁于金钱,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知道自己是被商家欺诈的,也不是每一个商家都会老老实实的承认自己存在欺诈的行为,也并不是每一个商家都会老老实实的交三倍多的钱。所以,一部分消费者由起初的正当维权转变为主动出击,获取赔偿,角色也相应的变为职业打假人,因为他们整天研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对商品的包装、标注,以及服务的宣传等各方面均能比一般人更了解,会有一部分经营者由于并不了解平台法律的规则,导致他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就会出现不合法状态的问题。这时候,职业打假人就以受到欺诈为由,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据向他们主张权利,很多经营者不想纠缠或者为了不耽误经营就会乖乖赔钱了事。
但是有一种情况在今日仍然存在一些争议:法律上“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消费者的范畴,有很多学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受欺诈的消费者。“知假买假”者主观上并没有受到欺诈,本质上也成了一种营利行为。
虽然职业打假人可以年薪百万但是他们是忠于自己的专业,忠于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做一个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职业打假人,有社会学家将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比作“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虫”。不能否认的是,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的代表。当“职业打假人”以索赔为目的时,有时候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厘之隔,职业打假就像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同样要面临不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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