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而侵犯著作权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
它通常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不法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人为特定人,即著作权人,其义务人为不特定人,即除了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人,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犯著作权人著作权的法定义务。
2、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不法侵犯著作权行为以及后果所持有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对于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3、是否有损害事实,即是否存在著作权人著作权及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一是权利被侵害;二是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结果。衡量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不仅要看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是否受到侵害,而且要看是否因此而导致了著作权所包含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4、行为人的不法侵权行为与著作权人受到损害的事实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那如何才认定为著作权被盗用呢:
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人通常可透过行政手段或透过法院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前述包括以搜索住居处的方式查找生产或拥有非法重制的--亦即"盗版的"--与受保护作品有关之物,作为证据以实施权利。权利人还可要求法院对非法活动发出禁制令,并可要求侵权者就其在财产上和表彰姓名等人格权方面所受损失负损害赔偿之责。
如果品牌方的著作权被盗用可以进行维权: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
著作权被盗用,侵权赔偿金维权时,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利人,发现有侵权后,多喜欢全风险代理,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尤其承担(律师费,公证费,车费等所有开支),采用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知识产权权利人,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后,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益。侵权赔偿金收益,已经成为很多权利人,重要的收入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