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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去世后,著作权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03-05

       作者死后如何处理作权?这个问题也导致了中国法律对作者作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保护期内。根据《中国作权法》,作权保护期至少为50年。自然人作品的出版权,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截至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至于50年的期限从何而来,《伯尔尼公约》第七条第一款和第六条规定,本公约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联盟成员国有权规定的保护期比上述规定的要长。作为成员国,中国的作法制定也受到伯尔尼公约的影响。


       作权法保护的作权人权利主要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因此,如何处理作者死后作权作为作者的重要财产也值得关注。作者死后作权处理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涉及个人作权的,由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者遗赠人保护;第二类,其他财产作权按照遗嘱和遗嘱的顺序处理。


可根据不同情况细分为四种情况:
1.作者死亡后,其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作权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作品完整权。
2.公民死亡后,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让。
3.合作伙伴之一死亡后,其他合作伙伴享有《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4.作者未发表的作品,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可以在作者死亡后50年内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或者无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除署名权外,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作者身份确定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作权。
第十四条
合作伙伴之一死亡后,其他合作伙伴享有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款至第十七款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
作者死亡后,其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作权无人继承或者遗赠的,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二、《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1.人身权
(一)出版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
2.财产权
(5)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允许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除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目标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通过各种手段公开播出作品的表演权。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艺术、摄影、电影和类似制作电影的作品的权利。
(11)广播权是指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输符号、声音和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有权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十三)摄制权,即以拍摄电影或者以类似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原创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是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化为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16)汇编权是指通过选择或安排,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取得报酬。

作权人可以将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并按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取得报酬。


        作权人大多是自然人,但可能是多个自然人,即合作伙伴。此外,作权人可能是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死亡时,单位和组织实际上解散了。消灭后,如何处理作权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公民死亡后,作权中涉及的人身权利,除出版权外,应当特别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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