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了解著作权,版权的客体有哪些类型?包括了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并非所有的作品都受著作权法保护,而是要看有无创造性和自己的思想内涵,没有独创性和作者自己思想的就不受保护。知道哪些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之后,我们接着了解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实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拍视频记录电影内容的,看电影、电视剧、综艺、体育赛事等节目时进行录屏的,在抖音、快手和其他平台发布综艺和影视片段的,拍视频或段子时使用影视原声的,转载他人文章的,用个人账号在公众平台未获得授权发布他人作品不标明原作者或仅标明原作者的等等,这些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我们经常看到有人发布的作品底下带有“侵删”二字,显而易见,肯定是没有经过原作者的授权的,向原作者支付报酬也不用说就知道是没有的。标明出处或者备注“侵删”就不侵权了吗?不可能的,这种行为只是一种“自我宽慰”。
当知识产权著作权人发现后,要求删除侵权内容时,即便当事方及时的删除了,只要权利人要求赔偿,那还是要赔偿的,只不过是根据盈利性以及传播性来判断赔偿数额。著作权侵权赔偿有协商、仲裁与诉讼三种途径。
协商比较简单,但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对方可以反悔;仲裁适用于著作权的合同纠纷,事先没有 签订合同的,无法进行仲裁,向法院起诉,可以强制性执行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但诉讼程序较为复杂,需要专业人士和律师的帮助,现在比较好的方法是委托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代为进行诉讼。
因为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公司,通常是全风险代理,采用维权索赔金额分成、合作模式。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与权利人合作时,没有任何费用,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承担(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所有费用,法院判决侵权赔赔偿金与权利人分成。
现在侵权(商标,专利,著作权)赔偿已经成为品牌方,作家,明星,影视公司等权利人的重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