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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11-11

在生活中,时常会发现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很多商家就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尤其是卖女装或者化妆品的多喜欢使用漂亮的照片,或者明星的照片突显自己的产品,特别是网店,盗用他人图片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使用,构成侵权行为。人们肖像权受到侵犯后,要积极的维权,不应该坐视不管。那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侵害肖像权行为的自身特点,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
侵害肖像权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这种使用,并非仅仅包括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等使用行为。商业上的使用和非商业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陈列或复制。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在一般情况下,侵害肖像权行为人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这是因为肖像使用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通常不会因为不注意的心理状态而误用他人肖像。但是,并不排除过失侵害肖像权的可能性。例如,认为某幅肖像是虚构的人物画而擅自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以具备以上三个要件为已足,不得主张营利目的为侵害肖像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坚持把营利目的作为侵害肖像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将难以制止非营利目的的其他非法使用肖像的行为;并将把肖像权保护引入人格商品化的歧途,将难以保护肖像权人的人格尊严,因为在肖像权所包含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当中,后者是前者附属的、派生的内容,精神利益才是肖像权的本质上的利益,它是作为人的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法律应当着重予以保护。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在生活中,有的行为是构成肖像权侵权的,而有些行为则不构成,具体该如何区分需要看具体行为是否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如果符合则就构成了侵害肖像权,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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