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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权相关的侵权行为里都有哪些形式?

发布日期:2021-11-16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新的经营模式不断的涌现,一些新的商标侵权形式会不断出现。商标侵权行为在经济生活中比较常见,关于商标侵权的法律纠纷也比较多。有时是直接侵权,有时是间接的,有的是无意侵权,有的是故意假冒而构成商标侵权。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商标法》第38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对此作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八种类型:
1、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相同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行为,属于明显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就构成假冒商标行为。
2、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所谓“类似商品”,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商品,由于使用原料、制作方法、商品用途、外观形状、销售场所等因素,具有一定共同点,如果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会难以辩清不同的生产者,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而误认误购,这些商品就是类似商品。
3、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这种使用一般也以造成消费者误认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
4、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同类似的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且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是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也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次类行为的认定较为复杂,只有认定商品近似又商标近似的才能构成商标侵权。
5、 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制造和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的可以是单独一项行为,也可以是连续性多种行为,都构成商标侵权。这种行为是假冒商标行为的必要准备阶段,危害性很大。这种行为情节严重者按规定应按假冒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6、经销侵权产品的行为。
商标侵权人欲实现其牟利暴利的目的,必然要求将侵权产品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渠道销售出。为切实周密地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法律也将经销侵权产品的行为(不仅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规定为侵权行为,在商流通环节设置了一道法律屏障,抑制侵权行为进一步发展。
7、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
8、 在同一种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装潢继续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行为,也构成侵权。一般地说,在同一种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装潢或商品名称的,即可认定“足以造成误认”。其余集中情况,应结合被使用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具体商品交易过程及消费者购物习惯等作为具体分析,予以认定。
法律将该种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加以禁止,旨在防止出现注册商标失去显著性,脱变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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