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手机自带音乐播放器,网络上也有各种音乐平台,大街小巷里播放音乐的店铺随处可见,各大商场也整日放着歌曲。近年来,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的案件明显增多,但是侵犯音乐著作权的方式基本没有什么变化,那么原创音乐作品被侵权了有什么好的解决方式?
在原创音乐侵权情况中大部分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网络之上,其中网络上的音乐作品侵权行为有很大一部分发生在各大短视频平台或者音乐平台。确实现在由于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很多的平台都有投诉举报机制,这些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大音乐平台但为了制止平台上发生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努力。
但是各种侵权提示、举报投诉的通道等措施完全是建立在用户自觉自愿配合的条件下的,是倡导式的,并没有强制约束力。遇到那种明知是侵权行为但就是要这么干的用户就没有什么效果了,而且对于投诉举报,人工审核没有办法持久和审核到位的,对于一些有争议性的侵权行为,审核人员有时候其专业素养也无法判定该行为是否侵权,导致一些投诉举报无法通过。因此这些措施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制止侵权的作用,但效果显然是有限的。
想要取得较好的维权效果,还是要选择法院立案起诉维权。那么为什么很多音乐人不愿意选择打官司呢?有些音乐人是不愿意通过打官司的方法来维权的,因为他们认为打官司就和钱扯上了关系,在他们心目中如果选择打官司,那么自己原创的音乐作品就被当成了商品和筹码,会伤害到自己。
个人认为这种想法存在一定偏颇性,保护自己的著作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通过打官司获得侵权人的赔偿也是按照法律依法取得的合法收入,而且个人认为反而要主张取得赔偿,因为只有侵权人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的识货,他才会正视侵权行为,同时对于其他的侵权行为具有威慑的作品,如果说因为觉得赔偿让自己的艺术作品被当成了商品就放弃打官司,放弃索要赔偿,反而会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因为侵权需要付出的代价太低了,甚至可以说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所以不要觉得打官司索要赔偿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这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权利,是依法取得的自己的权益的一部分,在面对著作权侵权时,就应当要采取严厉的打击方式维权自己的权益。还有些权利人可能觉得诉讼维权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了,而且前期需要承担很多费用,法院判决的赔偿也不能确定,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识也不多,担心没有办法做好维权期间的工作。现在不必担心这些问题,权利人可以选择直接授权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有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全权代理,这些问题统统都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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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音乐人假如发现自己的(版权)遭受侵权,我们可以找专业靠谱的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来帮助自己,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通常是全风险代理,知识产权所有人没有维权成本风险,权利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通过法院起诉,侵权索赔金额分成的合作模式,让知识产权所有人实现零成本维权。权利人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时,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承担(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所有费用,权利人坐享侵权赔偿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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