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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著作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1-11-19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著作权顾名思义,它是一个人的著作,是他人耗费许多精力所创造出来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就想通过不劳而获得捷径去免费获得他人作品从而赚得利益,经过篡改给你的著作声誉带来不良影响,造成利益损失。那么关于这种侵犯著作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呢?
对于许多作品、创作来说,我国法律都是给予了相应的著作权,并且这些著作权都是自创作以来就具有了的,其中司法这样解释著作权,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这些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那么知道了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侵犯著作权行为。在我国著作权侵权的案件还是不少的,尤其现在网络文学、网络影视剧等繁荣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就更严重了,加之耗时长和维权难,侵犯著作权屡禁不止。
在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就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并列出以下几条著作权侵权行为:(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在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司法解释在涉案作品、录音制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录音制作者许可的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经录音制作者许可”。但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放弃去哪里、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或者录音制作品的有关去哪里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权利保护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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