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奢侈品品牌打假维权怎样做?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香奈儿(Chanel)是一个创立于法国巴黎的奢侈品品牌,创始人是加布里埃?可可?香奈儿,该品牌旗下产品有服装、珠宝饰品及其配件、化妆品、护肤品、香水等,位列2018世界品牌500强的第44位。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在第18类商品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45865号、第145863号、第793287号三个商标。北京、上海等地的工商行政机关将香奈儿商标作为涉外高知名度商标进行重点保护,禁止销售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假冒产品,香奈儿系列商标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化妆品大品牌法院诉讼维权,真的非常简单。现在主流的做法是外包给第三方打假机构号、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尤其知识产权律师全风险代理法院诉讼索赔,采用商标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大牌化妆品厂商自己没有任何费用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益。
2017年10月25日,香奈儿公司委托太原市城北公证处对从太原市下元商贸城购买假冒香奈儿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进行了公证。2017年11月1日,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致函太原市下元商贸城,告知其市场内存在销售侵犯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要求太原市下元商贸城有限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上述侵权行为。2017年11月6日,太原市下元商贸城市场管理部复函称,收到律师函当日,便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商户进行了检查,并要求销售假冒商品的商户写出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书面保证,并附上了商户书面保证书作为附件。2018年5月8日,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致函太原市下元商贸城有限公司,要求太原市下元商贸城寄送商户书面保证书原件,并确实履行作为市场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有效制止市场内商户的售假行为。2018年6月13日,香奈儿公司委托太原市城北公证处再次对从太原市下元商贸城购买假冒香奈儿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进行了公证。香奈儿公司支付公证费8000元人民币,购买侵权商品费用2220元人民币。可以说香奈儿公司维权经验丰富,为对侵犯自己商标权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考虑周全。
香奈儿公司起诉太原市下元商贸城有限公司侵犯其商标专用权,请求下元商贸城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太原市中级法院判决,太原市下元商贸城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香奈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人民币,驳回香奈儿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香奈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全世界闻名的香奈儿公司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中部城市小公司的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香奈儿公司为维护其品牌商标权利可谓不遗余力。就司法判决的赔偿额度而言,香奈儿公司赔偿请求额是30万元人民币,而法院终审判决的赔偿额是3万元人民币,司法判决对赔偿请求的支持率是10%。在判决文书中提到,一审法院“考虑原告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品定位为奢侈品,涉案权利商标均较早在我国获得核准注册,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太原市下元商贸城有限公司在接到原告函告后,又再次出现售假行为,具有明显的侵权恶意,造成不良影响,赔偿数额应涵盖因重复侵权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该院酌定赔偿数额为3万元人民币。”二审法院认为,香奈儿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也未提交涉案商标的许可及收费等证据,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两起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被侵权的商标一起是国内的驰名商标,另一起是世界范围内的驰名商标,国际大牌公司在商标维权方面确实具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高超的技巧,但是我们看到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国际大牌公司并不比国内公司更具有优势。根据对以上两个商标权侵权案件司法判决赔偿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到一些共同的特点,侵权赔偿主要采取法院酌情确定赔偿额的方法,该方法主要依赖于审判人员对案件情节的主观判断,权利人的利益很难得到充分的保护,侵权案件的司法判决赔偿额与权利人预期的损失相差较大,甚至于不能覆盖维权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从这些现实的判例中可以看到,不同地域的审判机关,来自不同地区的商标权人,最后得到的司法判决赔偿数额差别不大,判决理由几乎相似。为了加大化妆品行业商标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增加假冒商标的侵权成本,行业人士有必要积极学习最先进的司法判决赔偿的前沿工作和最新的立法动态。
法院提到的裁判理由之一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商标权利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63条第三款的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为了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大幅提高商标侵权赔偿数额,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就商标权侵权的赔偿额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主要内容如下:原来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3条前半部分法律规定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现在直接增加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化妆品行业是商标权侵权非常严重的一个行业,人们对商标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驰名商标的侵权人所支付的赔偿金经常还不足以弥补权利人为此付出的维权成本。国家对这种状态给予了足够的关注,我们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着对注册商标的作用和价值的轻视,这种落后的观念决定了商标权利人不敢奢望在司法判决中得到较高数额的商标权侵权赔偿数额。改变化妆品行业这种困难的商标权维权现状,既取决于我国商标权保护的大环境的改善,也需要行业品牌商标权利人共同努力,认识到商标对于化妆品行业的重要性和巨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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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奢侈品品牌打假,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化妆品奢侈品商标权利人、化妆品奢侈品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