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包”APP商标侵权维权索赔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
原告广州钧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易公司)诉称:其于2015年4月取得第13773587号“荷包”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9类,包括数据处理设备、磁性身份识别卡、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注册有效期自201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被告深圳荷包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包公司)在安卓系统和苹果ios系统上使用“荷包”作为APP和微信公众号全名称侵害其商标注册权,诉请判令被告停止使用“荷包”商标的侵权行为并赔偿500万元。
被告荷包公司辩称:
一、“荷包”一词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常用词汇, 原告并未将其提供的服务与该词之间建立公认的唯一对应关系, 被告使用“荷包”二字不构成侵权。
二、被告使用的“荷包”汉字,不会导致消费者将其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混淆或误认。
法院经审理查明:钧易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注册“荷包”商标,2015年4月14日,注册申请获得核准,商标注册号为第13773587号,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9类,包括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荷包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3日,经营范围为金融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等。2016年1月19日,荷包公司取得软件登记证书,登记软件名称分别为“荷包理财android软件和“荷包理财ios软件。钧易公司通过公证处对荷包公司运营的网站的部分内容、在苹果手机的APP STORE中下载、安装、运行ios版本s证处对APP的过程、在微信中添加“荷包”微信公众号并查看的过程、从www.hebaodai.com网站中下载、安装、运行Android版本“荷包”APP的过程进行公证显示:
一、“荷包”APP是荷包公司推出的一款金融类手机应用软件,通过存入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来获取收益并具有提现功能。
二、荷包公司运营的网站首页多处有“荷包理财”、“荷包贷款”、“精彩活动”、“关于荷包”等字样,从其网站介绍以及新闻报道中显示荷包APP主要从事手机理财。其中,第一财经的新闻报道记载荷包APP自2015年3月上线。
一审法院认为被诉荷包APP与原告钧易公司请求保护的核定使用类别在第9类“荷包”商标属于同一类商品,但被告的使用行为具有合理的理由和一定的正当性,不能认定荷包公司使用与钧易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荷包”作为其商品名称的行为具有误导公众的主观故意,因此,荷包公司的行为不侵犯钧易公司第13773587号“荷包”注册商标专用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2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已生效。
经典意义: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根据上诉人提交的(2017)粤广海珠第43121-43128号《公证书》记载了对被上诉人网站的部分内容、在苹果手机的APP STORE中下载、安装、运行ios版本s312APP的过程、在微信中添加“荷包”微信公众号并查看的过程、从网站中下载、安装、运行android版本“荷包”APP的过程,显示“荷包”APP是荷包公司推出的一款金融类手机应用软件,通过存入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来获取收益并具有提现功能。据此可以确定被上诉人通过苹果和安卓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荷包APP主要功能系提供金融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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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商标侵权维权索赔,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APP商标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