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历史悠久,原告创作的“古代熬胶图”富有美感,与原告的企业文化、生产经营完美契合,深受消费者喜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类似图案作为商品装潢,极易引起公众造成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告的企业文化和品牌价值。本案的裁判,明确了美术作品凝聚了他人的原创力,同样受法律保护。同时警示生产和销售企业都应对生产、销售商品使用的美术作品进行合理审查,对进一步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构筑健康的品牌经济、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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