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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酒店商标侵权获赔偿24万元

发布日期:2022-05-19

“如家”酒店商标侵权获赔偿24万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和美公司诉锦绣如家品悦酒店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和美公司在第42类旅馆服务上享有“如家”系列商标,并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5年9月,市中级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梁某通经营的三家“如家假日”酒店侵害和美公司的商标权,判决梁某通停止侵权、变更登记字号,并赔偿损失8万元。此后,梁某通将三家酒店名称先后变更为“如一家”酒店、“锦绣如家品悦”酒店,并在门头、建筑外墙、玻璃门、消费凭证等位置,以拆分的方式突出使用“如家”标识。2020年2月,和美公司再次以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锦绣如家品悦等三家酒店停止侵权、变更字号和赔偿损失。

裁定判决:

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和美公司享有的“如家”系列商标,在酒店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锦绣如家品悦等三家酒店使用与和美公司涉案商标近似的商标和企业名称,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锦绣如家品悦等三家酒店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过错程度,涉案商标的声誉以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锦绣如家品悦等三家酒店赔偿和美公司24万元。

经典意义:

本案准确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侵权,在酌定赔偿责任时,除遵循补偿原则外,还充分考虑侵权人经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仍然长期变相、重复侵权的恶劣情节,在第一次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判赔数额,对商标侵权法定赔偿中惩罚性因素的适用规则作出有益探索,充分发挥了法定赔偿的惩罚性功能,加大了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竞争秩序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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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商标侵权维权索赔,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酒店商标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