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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满”文案风波背后的著作权维权

发布日期:2022-05-26

“小满”文案风波背后的著作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2022年5月21日,因为一篇题为《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的短视频,让不少人记住了小满这个传统节气,也让“华仔”、奥迪、“北大满哥”身处风浪中心。

事情的基本经过是:奥迪公司邀刘德华拍摄了一部以小满为主题的2分钟短片并于5月21日发布,精美的文案,优美的画面,点赞收藏一时风头无两。而当晚,抖音博主“北大满哥”就发对比视频直指短片文案抄袭。翌日,奥迪公司以及涉事广告创意公司上思广告分别发文回应,归责于监管不力和版权意识淡薄,承认侵权,并对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随即,奥迪公司旗下所有平台、渠道发布的涉事短视频均被删除。

文案是什么东东?

要探讨文案保护,首先要搞清楚,文案是什么。文案其实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网络文化发展的衍生词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保护客体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文案可以归属于作品中的文字作品,而著作权自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产生。

作品被侵犯如何维权?

前不久也有客户咨询我,他们团队的文案创意写得很好,但经常被抄袭,怎么保护?维权路漫漫,如何证明权利人的权属,即怎么证明作品是我的?往往是争议焦点。

商标权人、专利权人可以依据商标、专利的官网登记确定。而在著作权领域,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第十二条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除已办理著作权登记外,往往还可以综合考量首次对公众发表的时间、作品署名、是否有底稿等情形对作品的归属主体作出判断。本次纠纷中,虽有不少声音质疑“北大满哥”的文案借用了前人“大满小满的类似表达”、“花未全开月未圆”的诗句,并非原创作者。然而,纵观整篇涉事文案,均由北大满哥独立完成,并发表在先,其作品内容显然具有独创性,依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责任算谁的?

奥迪公司作为广告委托方(即广告主)和发布方,对广告内容应进行全面审查并履行适当注意义务;上思广告是广告受托方、涉事短片的制作方,直接实施侵权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奥迪公司与上思广告构成共同侵权,需共同向“北大满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后,奥迪公司可以依据委托合同向上思广告追偿。

如何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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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维权索赔,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著作权权利人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