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标维权”为什么这样多?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所引发的商标维权风波屡上热搜。不少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这被质疑是“敲竹杠”,成名后“收割”。11月21日晚间,这一网络热议事件,因一纸通报而“止沸”。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面对争议,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起诉的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去伪存真。另一名协会相关人士还表示,“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走向全国。”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确实拥有“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权,那么其维权为何会引发争议?在商标领域,合理合法的权利边界在哪里,人们认同的价值取向又是什么?
有专家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逍遥镇”不是一种证明性质、集体性质的“地理商标”,而是一般由具体商家注册的“普通商标”,作为组织的协会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进行商标维权并不合适。也有专家认为,胡辣汤协会挟商标以维权的做法,“不是在保护商标(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
争议一:“放羊式”诉讼维权,合法还是非法?据报道,11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户称,其因店铺名称使用了“逍遥镇”被指侵权,收到了法院传票。“逍遥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注册商标。该协会起诉商户,要求要么入会每年交1000元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要么赔偿3万元到5万元。随后,河南多家媒体报道称,河南焦作、安阳、濮阳等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扎堆起诉。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少商家表示不理解,有的说,“用这个名字30年了都没事,现在为什么找我们来‘割韭菜’”,“干七八年了,莫名其妙收到法院的传票。”还有的认为,他们这些年都在推广逍遥镇胡辣汤,“现在名气大了,都知道逍遥镇胡辣汤了,就反过头来告我们商标侵权。”“之前也不通知俺,不吭不哈的就管俺要钱,这相当于讹人敲诈是一样的。”
查询商标网发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商标分类的第29类中拥有“逍遥镇”商标,对应的商品为2905“胡辣汤”,其次在第43类等商品和服务中,该协会也申请注册了该商标。29类“逍遥镇”商标注册公告于2004年6月21日,经过一次续展,专有权限自201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受河南民生频道采访时表示,“逍遥镇的商标,早已经在2003年就已经被协会注册下来,之前在前期发展过程中的确是放任式的管理,让大家使用这个名字,没有去规范化运作,但是今年开始要统一维权了。”此事引发争议后,不少人质疑,该协会注册“逍遥镇”商标后,故意“放羊”十八载,等到“逍遥镇”商标名气渐大,再“收割”。
先以“放羊”式的懈怠态度对待侵权,再以貌似“收割”的方式维权,合法吗?对此,曾代理乔丹体育商标案的知名知识产权律师马东晓认为,“从法律角度,权利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
“飞人”乔丹诉乔丹体育历时8年,该案因原告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多年一直未主张权利,而在乔丹体育公司上市之际起诉而备受关注。该案最终以“飞人”乔丹胜诉告终,并入选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不过,马东晓指出,胡辣汤事件的重点并非涉事协会的起诉方式,而是其权利基础,即商标权本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本身合法拥有逍遥镇胡辣汤商标吗?”
争议二:胡辣汤协会注册“逍遥镇”,有理还是无理?到底是先有“逍遥镇”胡辣汤商标,还是先有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据报道,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于2003年,其主管单位是逍遥镇政府。不过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2004年11月8日。中国商标网显示,“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申请于2003年1月15日,注册公告于2004年6月21日。
逍遥镇有关负责人此前向媒体称,协会早在成立之初,就经历了一场“维权风波”。当时,“逍遥镇”的商标被郑州市的一位市民抢先注册。发现这一情况后,为了保护好“逍遥镇”的金字招牌,逍遥镇政府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极力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终,在多方奔波之下,逍遥镇方面支付给对方15万元费用之后,“逍遥镇”商标归属逍遥镇。
“目前,我国商标可以分几个类型,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正常情况下,协会作为一个组织,应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授权协会成员使用,表示该商家来自该协会集体,其产品服务出自某原产地,具有某种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比如湖南著名的‘浏阳花炮’‘醴陵瓷器’都是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然而,胡辣汤协会没有注册‘地理商标’,而是取得了一个‘普通商标’。普通商标的作用是表示某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一个具体的商家。协会并不是一个具体商家,不会自己去开餐馆,现在却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授权其他商家使用,来进行商标维权,我觉得很不合适。”
实际上,逍遥镇若注册为“地理商标”,并无法律障碍。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其中未对乡镇地名进行限制。
在马东晓看来,抛开地理商标和普通商标之别不说,单就“逍遥镇”作为一个地名,当初曾由一个个体进行了商标注册,本身有抢注之嫌。因为申请者“明显是把一个公共地名据为己有”。而胡辣汤协会通过转让取得该商标,同样不能避嫌。
马东晓还介绍,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近年来,行业协会以规范产业发展之名,进行商标维权事件并不少见。比如,近年湖南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陆续起诉了长沙100多家餐馆,诉其菜名中使用“樟树港辣椒”这一专用商标。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秘书长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介绍,樟树港辣椒作为地理商标注册于2013年,2019年基于市面上出现大量冒牌樟树港辣椒,为维护品牌的历史底蕴与美誉度而商标维权。目前维权思路日趋成熟,“分为民事诉讼,行政执法和刑事诉讼三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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