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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沉浸式剧本密室游戏”著作权侵权维权纠纷案

发布日期:2023-09-08

      简要案情及审理结果:

      原告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经《琅琊榜》小说作者授权,独家享有对《琅琊榜》小说改编、摄制和利用小说内容开发桌面游戏及衍生品等权利。《琅琊榜》小说及同名电视剧自2015年起先后获得首届网络文学双年奖银奖、中国版权金奖、电视剧飞天奖、牡丹奖等多项荣誉。被告北京叁零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零壹公司)在其开设的“301•沉浸式超级密室•轰趴馆”中经营“琅琊榜之权谋天下”主题密室游戏,所用故事背景、人物名称、人物关系、主要故事情节等均与《琅琊榜》小说高度近似,密室中的牌匾、道具以及宣传内容中亦大量使用了“琅琊榜”标识。


      原告认为被告构成对原作小说改编权的侵害,同时构成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以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5万元。


       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密室游戏与《琅琊榜》小说的核心人物都包括赤焰军少帅林殊、争夺皇位的皇子靖王萧景琰和誉王萧景桓、禁军统领蒙挚以及悬镜司夏江;两者的故事主线都是赤焰军少帅林殊因火寒之毒而容貌大易,化身江左盟宗主梅长苏,扶持能帮助平反赤焰冤案的皇子登上皇位,最终冤案得以昭雪。该具体情节已不属于“谋士辅佐皇子夺嫡”的思想范畴,而已上升到《琅琊榜》小说高度独创的核心情节,密室游戏中各玩家挣钱募兵、寻找线索等均围绕这一核心情节展开,故该情节可以作为表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涉案密室游戏构成对《琅琊榜》小说改编权的侵害。在案证据显示《琅琊榜》小说与原告参与摄制的《琅琊榜》电视剧在国内文娱市场获得多项荣誉,“琅琊榜”名称经原告的开发、利用和宣传,在文娱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构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被诉密室游戏中的实景牌匾、卷轴道具以及产品宣传中大量使用“琅琊榜”标识,会引起消费者误认为密室系由原告开设或授权开设,故亦构成对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的侵害。


       综上,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并综合《琅琊榜》小说以及“琅琊榜”名称的知名度、涉案密室游戏的经营时间,涉案密室在线收入以及侵权行为性质等因素,酌定被告叁零壹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5万元;被告梁巨贤作为唯一股东因未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被告叁零壹公司,对前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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