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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园”知名品牌餐饮店商标侵权维权案例

发布日期:2022-05-16

“小菜园”知名品牌餐饮商标侵权维权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案情简介:

安徽“小菜园”状告寿县“小菜园”侵犯商标权 一审获赔1.8万元。“小菜园”是一家知名品牌餐饮店,该品牌系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徽“小菜园”公司)所有。去年,安徽“小菜园”公司将寿县一家“小菜园”餐饮店告上了法庭,认为后者侵害了商标权。

近日,淮南市中院公布了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寿县“小菜园”饭店在其店面门头上突出使用“小菜园”标识,与涉案商标“小菜園”、“小菜园”图文商标构成近似和相同, 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其行为构成侵权行为,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并一次性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

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称, 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小菜园”是旗下知名品牌。“小菜园”餐饮是国内首家致力于传统与创新徽菜的代表品牌,因其自身独特的文化理念及经营模式,“小菜园”成立至今, 在全国约40个城市已拥有约200多家直营店。在“小菜园”餐饮蓬勃发展的同时,也获得了诸多荣誉称号。“小菜园”餐饮品牌在餐饮行业上独树一帜, 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公众的高度认可。

021年3月24日,安徽小菜园公司代理人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来到淮南市寿县店,发现柴某小菜园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在其饭店的店招上使用与安徽小菜园公司“小菜园”商标相同的标识。“小菜园”商标系安徽小菜园公司依法注册,在餐饮服务等类别上 享有“小菜园”一系列品牌商标的专用权,柴某小菜园饭店在未获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安徽小菜园公司所享有的“小菜园”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安徽小菜园公司造成了损失,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

裁决判定:

关于赔偿数额问题,鉴于 安徽小菜园公司未就其在侵权期间所受直接损失进行举证,也未能证明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法院综合考虑注册商标的注册时间及其知名度、侵权时间、范围、过错程度、侵权所造成的影响、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酌情确定柴某小菜园饭店向安徽小菜园公司 赔偿损失18000元(含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综上,判决被告柴某小菜园饭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一次性向原告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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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餐饮商标侵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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