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驰名商标维权怎样做?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汪玉霞”是中华驰名商标,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知名度。两年前,“汪玉霞”的一家合作企业被人以商标侵权为由告到了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了这起案件,并公开进行审理。
被告湖北某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鑫公司)是汪玉霞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之一。原告湖北某食品公司称,他们已注册“汪玉霞”商标,某鑫公司在其生产的商品包装上使用了“汪玉霞”商标,侵害其商标权,提请法院判其禁止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控侵权商品包装上使用的“汪玉霞”标识虽与原告涉案注册的商标在文字上相同,但从商品类别上判断,被控侵权商品为糕点,原告主张权利的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运输、包装或者加工服务,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既不相同也不相类似。因此,被控侵权商品并非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事实上,某鑫公司受汪玉霞公司委托生产糕点,在汪玉霞公司早已在第30类“糕点”等商品上注册了“汪玉霞”商标的情况下,某鑫公司在有关商品包装上使用“汪玉霞”标识,系按委托人意愿在受托加工产品上使用委托人的注册商标,该行为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加大审判保障设施和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投入。武汉市两级法院升级改造了56个功能齐全的科技法庭、信息化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套大型液晶电子显示系统及智慧中心信息系统等先进的信息化设施,在线解决群众诉求,在线庭审、远程调解。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刘太平表示,武汉市两级法院将把深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推进,全力以赴强举措、优服务、提效能,努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实现武汉市两级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从“跟跑”“并跑”向“领跑”迈进。
据了解,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武汉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八个必须”,确定129个重点任务,健全57项工作制度。同时,主动与企业联系,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邀请415位律师代表建言献策,领导班子带头深入走访调研重点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1场。针对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武汉中院推出十大创新举措,公开诉讼服务十项承诺。探索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新路径。出台了《关于在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完善证券期货纠纷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等机制,依法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破解证券市场中小股东维权难。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武汉模式,推行跨区域管辖全省专利技术类案件,相关工作入选全国“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清单”。
=====================================================================
驰名商标维权打假,律师打假怎样合作?
驰名商标权利人、驰名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