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海法院在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创新实践?
6月20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主题是“保护知识产权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介绍本市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介绍,上海法院以更大力度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以更实举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上海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知产保护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创新发展。上海高院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指引。发布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知产法院发布涉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浦东法院发布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建设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加大知产侵权惩罚力度,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情节特别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高院审结的被告人许某某等九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严格、平等保护了国外知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国驻华大使馆专门就该案外交照会上海高院,对上海法院保护在华法国企业知识产权表示感谢,并表示该案提高了法国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信心。浦东法院审结的美国平衡身体公司诉某运动器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系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全额支持原告诉请赔偿300万人民币的请求。
三是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打通知产保护“最后一公里”。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集中管辖的布局调整为属地管辖。各区法院充分发挥属地管辖优势,积极回应辖区内重点产业园区及创新主体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系列司法服务保障活动。依托6家知识产权法官工作室,重点服务保障全市科创园区及创新主体,开展公开庭审、集中宣判、调研走访、讲座培训、普法宣传、定期入驻法律咨询岗等司法及服务保障活动,覆盖相关企业3,000余家,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上海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签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替代性争议解决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发布《关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诉调对接的工作办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有一个很有名的工作指引,全称是《面向知识产权局和法院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ADR)指南》,这个指南里把上海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合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列到其中,作为推荐案例,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网发布,这说明了和国际合作以及保护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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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控价、品牌维权,第三方律师打假机构
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